专业基础课程主要覆盖动画、数字媒体专业群所包含的专业间共享的、相同(或相似)的基础知识、艺术理念和技术手段等内容,包括基础与概论、基本技能、史论知识等课程模块。
程序设计语言,素描,动画概论,数字平面艺术,数字色彩艺术,数字立体艺术,三维图形设计,数字媒体技术及应用,数据结构,图像处理技术,计算机图形学,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系统原理,场景设计与表现,软件工程,Windows编程,CAD技术,JAVA语言,景观表现技术,动画运动规律,计算机动画原理与技术,虚拟现实技术,视觉传达设计,游戏程序设计,网页设计,数字媒体后期制作等。
该专业的毕业生从事的主要是与数字媒体技术相关的影视、娱乐游戏、出版、图书、新闻等文化媒体行业,以及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电视台及其他数字媒体软件开发和产品设计制作企业。
在广播电视、广告制作等信息传媒领域从事多媒体信息的采集、编辑等方面的技术工作以及多媒体产品的开发与制作工作。在企事业单位、学校从事计算机网络、教学多媒体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音视频设备的操作与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