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号里面的双引号不用变成单引号,书名号与双引号之间没有关系,我们所说的双引号和单引号的使用是指在一个句子中有特定的语境条件(如:对话,引用等)时才会考虑到的。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批准、1996年6月1日实施的《标点符号用法》中关于书名号的使用是这样规定的:“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用书名号标示。”
关于引号的使用,《标点符号用法》上是这样规定的:“引号,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用引号标示。”“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用引号标示。”“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也用引号标示。”
引语指行文中引用他人的话。成语、格言、诗词等, 也包括拟声词、音译词。特定称谓指具有某些特点的名称、简称、专用术语以及纪念日等。特殊含义指引号中的词语在其具体的语言环境中产生了新的意思。
使用引用时,引文末尾标点的位置要注意。 凡是把引用的话独立来用,末尾点号放在引号里边。如果引用的内容是句子的一个组成部分,即引文没有独立性,引用部分末尾不用点号(问号、叹号可保留),整个句子该停顿处则停顿,该用何点号则用何点号。
引号是一种很重要的标点符号,它包括起引号(用“或「表示)和引回号(用”或」表示)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