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高温、低温、寒潮、洪涝、山洪、台风、龙卷风、火焰龙卷风、冰雹、风雹、霜冻等。
1.洪涝灾害
我国典型地区:东北;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淮河流域;珠江流域等
产生的原因:
(1)自然原因:降水持续时间长,降水集中(如长江流域的梅雨天气);夏季风的强弱变化(副高强:南旱北涝;副高弱:南涝北旱);台风的影响;缺少天然的入海河道(淮河);地势低洼(海河、珠江);水系支流多(扇形水系、树枝状水系);河道弯曲(荆江河段);厄尔尼若现象等。
(2)人为原因:滥砍滥伐,造成水土流失加剧,河床抬升;围湖造田;不合理水利工程建设(渭河流域)
治理措施:植树造林,建设防护林体系;退耕还湖;修建水利工程;裁弯取直,加固大堤;开挖入海河道(淮河);修建分洪区;建立洪水预报预警系统等。
2.沙尘暴现象
我国典型地区:西北;华北地区
产生的原因:
(1)自然原因:快行冷锋天气影响;气候干旱,降水少;春季大风**数多;地表植被稀少等
(2)人为原因:过度放牧;过度樵采;过度开垦
治理措施:制定草场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管理;控制载畜量;营造“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牧;建设人工草场;推广轮牧;禁止采伐发菜等
3.地震
我国典型地区:东部沿海;西南、西北地区
形成原因:位于亚欧板块和太平洋板块、印度洋板块的交界处,地壳活动剧烈。
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原因可能有:
震级大,破坏性大;震中附近城市分布多,人口集中;浅源地震发生的时间可能在夜间;诱发其他灾害等
减轻灾害的措施:
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和减灾意识;建立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的管理,建立健全减灾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提高建筑物的抗震强度;植树造林,建立防护林体系;加强国际合作等。
4.西南地区地质灾害严重
形成原因:
(1)自然原因:山区面积广大,岩石破碎,风化严重 ;干湿季分明、暴雨集中 ;地壳运动强烈、山体中断层发育。
(2)人为原因:对植被的破坏
治理措施:恢复植被
自然灾害系统是由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和承灾体共同组成的地球表层变异系统,灾情是这个系统中各子系统相互作用的结果。“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且对人类社会造成了的危害的现象和事件。
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龙卷风、洪水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干旱、海岸线变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
这些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人类要从科学的意义上认识这些灾害的发生、发展以及尽可能减小它们所造成的危害,已是国际社会的一个共同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