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是明代诗人曹学佺的著名对联。意思是说,讲义气的多半是从事卑贱职业的普通民众,而有知识的人却往往做出违背良心、背弃情义的事情。
相传明朝,桂林皇亲宗室素来骄横,好养斗犬,用做宫廷赌博娱乐,家奴们也依仗自己是皇亲奴才骄横跋扈,不仅欺压百姓,甚至连官府都不放在眼。天启二年(1622),“闽中十才子”之首曹学佺被起用为广西右参议。他刚正不阿,一身正气。
一天,皇亲的奴才又闲得无聊,故技重施放出斗犬,让其任意撕咬路人,一秀才奔跑不及,扑倒在地,斗犬骑在秀才身上任意撕咬,秀才眼看就要命丧狗口,这时路边冲出一杀猪佬,手起刀落剁了狗头,救下了秀才。皇亲的奴才一看,区区贱民竟然把主子心爱的斗犬杀了,那还了得!他们把杀猪佬捆绑起来连同死狗一起送到官府,要官府判他死罪给狗偿命。
曹学佺正好审理此案件,详细看过状纸后,不畏惧皇亲宗室,判其屠夫无罪,更判皇亲要赔偿给秀才医药费。皇亲一看,这样判决自己脸面不保,但在章法上又拗不过曹学佺,心生一计,要求重审,并暗中重金贿赂并威逼恐吓秀才改口供。曹学佺,听完秀才改的口供后勃然大怒,拍案而起,骂道:“人证,物证皆在,况且屠夫救你一命,你不思回报,反要置他于死地,与狗相好,认狗为友,伤天害理!天容你,我不容你!”说完就要衙役杖击秀才,秀才挨不过,终于招了是皇亲如何用重金和威逼要他做假口供。案件真相大白于天下。
曹学佺重判:
屠夫无罪;秀才,与狗相好、认狗做友、恩将仇报,革去功名,给皇亲当狗!
并愤然在案卷上写下:“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千古名联。
曹学佺(1574-1646),字能始,一字尊生,号雁泽,又号石仓居士、西峰居士,福建福州府侯官县洪塘乡人,明代官员、学者、诗人、藏书家,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闽中十子之首。清兵入闽,自缢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