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的人。主体的特性:客观物质性、社会历史性、和主观能动性。主体的形式:个人、集团、社会。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也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
所谓认识过程就是人们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辩证地反映对象的过程,主体的这种认识、改造客体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获得一定的价值。
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打破客体的限制,超越现实客体,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同时也使客体得到进一步改造、发展和完善。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
作为人变革物质世界的活动, 实践具有物质的性质和形式, 这是实践区别于意识的一般本质;实践又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 旨在把人的动机、 目的、 理想转化为某种客观存在, 这是实践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之所在。
实践的本质决定了实践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基础和根本的地位, 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