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淮南》。此句出自汉朝刘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原文是说“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出处:
《淮南子·汜论训》
注释:
苟:如果,假如。
法:效法。
周:周全,完美无缺。
循:依照,遵循。
释义:
只要对人民有好处,就不必一定要效法古人的制度;只要有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旧有的规矩。
因社会和自然在变化和发展着,因而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智慧不断地“去其所害,就其所利”,以变化发展的自我来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社会和自然。作者通过对远古以来礼乐变化发展的考察,强调了时变的重要性。他说:“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而近代的处事方法是好的,就加以继承和发扬。”治理国家虽然有常规,但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政治教化也要切实有效。所以法度要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礼节随习俗的不同而变化,这才能有效地治理国家。
这就是一篇改革的宣言,是说不断改革、不断创新本来就是历史的常态。只要坚持有利于人民、有利于事业的原则,改革就应该推进,也只有推进改革,才能够达到所谓有利于民、有利于事业的这样一个目的。这也就是习近平主席说的,如果拒绝改革、拒绝创新,就只会被历史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