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常,而立民为本”出自《淮南子·汜论训》,这句话的意思是,治理国家的原则,最根本的就是要利民。《淮南子·汜论训》为西汉初年淮南王刘安创作的一篇散文。
原文:
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死为之练冠,故有慈母之服。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未世之事,善则著之;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译文:
鲁昭公有位奶妈,昭公十分敬爱她,奶妈去世以后,昭公破例为她守孝,所以就有了为奶妈守孝的礼节。阳陵国侯杀死了蓼侯,并抢走了蓼侯的夫人,所以从此以后举行大飨祭典时废除了由夫人执豆的礼仪。由此看来,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
而近代的处事方法,如果是好的,就加以继承发扬。所以是礼乐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礼乐是圣人制定的,并不是圣人受礼乐限制的;治理国家虽有常规,但必须以便利民众为根本;政令教化虽有常法,但必须以切实有效为最好。
如果对民众有利,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如果适合实际情况,就不必一定要遵循旧法。夏朝、商朝到了末世,桀纣不改变陈法导致了灭亡;夏禹、商汤、周武王不因袭旧法却兴旺发达而称王。
所以圣人的法度是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礼节随着习俗的不同而改变;衣服、器械各自方便其使用,法令、制度各自适合时宜。所以改变古法无可非议,因循守旧不值得赞美。
《淮南子·氾论训》又名《淮南鸿烈》,是西汉宗室刘安招致宾客,在他主持下编著的。据《汉书·艺文志》云:“淮南内二十一篇,外三十三篇”,颜师古注曰:“内篇论道,外篇杂说”,现今所存的有二十一篇,大概都是原说的内篇所遗。
刘安(公元前179-前122),沛郡丰县(今徐州丰县)人,生于淮南(今属安徽省)。汉朝宗室、西汉时期思想家、道家人物、文学家。汉高祖刘邦之孙,淮南厉王刘长之子。刘安所著的《离骚传》是中国最早对屈原及其《离骚》作高度评价的著作。他曾招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编写《鸿烈》亦称《淮南子》,是我国思想史上划时代的学术巨著。刘安是世界上最早尝试热气球升空的实践者,也是中国豆腐的创始人。
中国共产党的属性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要体现在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现实最实际的民生问题上,体现在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上,就是要让老百姓可以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让老百姓可以得到更多的实惠,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说道:“治国有常,而立民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只能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是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要坚持人民主题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