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虚词主要的作用是组合语言单位。文言虚词在文言文中一般不作句子成分,是不表示实在的意义的词。文言虚词可以作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等。
18个虚词的意义和用法
一、【而】
1、连词:可连结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1)表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译作 “和”或“及”或“又”。
(2)表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3)表承接关系。一般不译,有时译作 “就”“才”“接着”。
(4)表转折关系。可译作“但是”“却”。
(5)表假设关系,可译作“如果”、“假如”。
(6)表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词,可不译,有时译作“地”。
(7)表示因果关系,译作“因而”“所以”。
(8)表示目的关系,一般译作“来”,或不译。
(9)为下文提出更甚的事情作衬托,译作“还” “尚且”常与“何况”“而况”相呼应,表递进。
2、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通“尔”,一般作定语,译作“你的”,也可作主语,译作“你”。
3、通“如”:好像,如同。如:军惊而坏都舍。
二、【何】
1、疑问代词
(1)单独用作谓语,问原因,后面带有语气助词 “哉”“也”。译作“为什么”“什么原因”。
(2)用作前置的宾语,问处所或事物,译作“哪里”“什么”,译时“何”要后置。
(3)用作定语。译作“什么”“哪”。
(4)用作状语,常表示反问。译作“为什么”“怎么”。
2、副词:表程度,常用在形容词前。译作“怎么”“多么”“怎么这样”。
3、构成复音虚词“何如”“何以”。
三、【乎】
1、语气助词
(1)表疑问语气。译作“吗”“呢”。
(2)表反问语气。相当于“呢”。
2、介词:用法相当于“于”。
3、作形容词词尾。
四、【乃】
1、副词
(1)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作“就”“这才”“于是”等。
(2)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译作“却”“竟然”“反而”等。
(3)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译作“才”“仅”等。
(4)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译作“是”“就是”。
2、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作定语或主语,译作“你的”“你”,不作宾语。
五、【其】
1、人称代词
(1)作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作领属性定语。译作“他(们)的”“它(们)的”。
(2)作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译作“他”。
(3)活用为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译为“我的”“我(自己)”或者“你的”“你”。
(4)指示代词。表远指,作定语。译作“那”“那个”“那些”“那里”。
(5)指示代词。译作“其中的”,后面多是数词。
2、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常和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表语气。相应译作“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
3、连词
(1)表选择,两个“其”连用。译作“是……还是……”。
(2)表假设,译作“如果”。
4、助词,起调节音节的作用,可不译。
六、【且】
1、连词
(1)表递进关系。译作“而且”“尚且”“再说”。
(2)表并列关系。一般连接两个动词或形容词。译作“一边”“又”。
2、副词
(1)表动作或情况就要发生。译作“将”“将要”。
(2)表接近某个时间或数字。译成“快要”“将近”。
(3)表短暂时间。译作“暂且”“姑且”。
七、【若】
1、代词
(1)、作第二人称。做主语或定语。译作“你”“你的”。
(2)、表近指。相当于“这”“这样”“如此”。
2、连词
(1)、表假设。译作“如果”“假如”。
(2)、表选择:可译作“或”“或者”。
3、动词,像,好像。
八、【所】
1、助词: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
2、“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⒊“所以”连用
⑴、表原因,译作“……的原因”。
⑵、表根据、依靠或凭借,译作“……的根据”“……的方法“靠他来”“用来”等。
4、名词: 表处所,地方。
九、【为】
1、介词:表被动时读二声,其它读四声。
(1)表对象。译作“向”“对”等。
(2)表替给。译作“替”“给”等。
(3)表时间。译作“当……的时候”。
(4)表目的。译作“为着”“为了”。
(5)表原因。译作“因为”“由于”。
(6)表被动。译作“被”,“为”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施动者,有时也可不出现施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被动式 。
2、助词:读二声,放在疑问句末,表反问,译作“呢”。
十、【焉】
1、语气助词:用在句末,表陈述或反问语气,用在句中,表提顿,相当于“也”。一般译作“嘛”“呢”“呀”等。也可不译。
2、代词
(1)相当于“之”,作宾语。
(2)疑问代词。作状语,译作“怎样”“哪里”等。
3、兼词。一种兼“于+何”,作状语,译作“在哪里”。一种兼“于+是”或“于+之”,用在句末作补语,译作 “在那里”。
4、作词尾。译作“……的样子”。
十一、【也】
1.表示判断语气的。
2.表示肯定语气的。
3.表示疑问语气的。
4.表示感叹语气的。
5.用在句中,表示停顿,以舒缓语气。
十二、【以】
1.介词。
(一)表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译作用、拿、凭、依据、按照、用(凭)……身份"等。
(二)起提宾作用,"把"。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
2.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
十三、【因】
1.用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趁着","凭借","经过","通过"。
2.用作连词。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
十四、【于】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
4.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十五、【与】
1.作连词。相当于"和"、"跟"、"同"。
2.助词。通常写作"欤"。
(一)助疑问语气,用法大致和"乎"相同,但语气比较委婉。
(二)助感叹语气,可译为"啊"。
十六、【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
(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可译为"就",或不译。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
2.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
十七、【者】
(一)助词,主要有两种用法。一种是附在别的词或短语之后,组成名词性短语。
(二)"者"的另一种用法是放在一个词或一组词后边,起提顿作用,先用"……者"提出在说明的事物,稍微停顿一下,然后说明或论断。
(三)"者"有时放在时间副词之后,起语助作用,可不译。
(四)"者"有时放在数词后边,可译为"个""样"之类。
十八、【之】
1.用作代词
2.用作助词
3.用作动词
文言虚词有哪些
文言虚词包括 (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 )常见文言虚词20个。(文言文中)一般不作句子成分,不表示实在的意义的词。主要的作用是组合语言单位。虚词种类: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象声词、代词七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