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论证是一种求异的思维方式,它侧重于从事物的相反或相异的属性比较中揭示需要论证的论点的本质,即从正反两个方面去阐述道理,使文章的论证更加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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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有纵比和横比两种。
所谓纵比,是指时间上的前后时期、事物的前后阶段的对比。如用八旗子弟前期能征善战、建功立业与后期纵情享乐而丧权误国对比,可用来证明“创业而不守业就会有亡国之灾”的道理。
所谓横比,是指同类事物间的对比。如《赞公仆精神》一文,用两个事例作对比:1994年11月,孔繁森同志不幸殉职,他留下的遗物是8元6角人民币和发展阿里经济的12条建议;原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任职期间,利用人民给他的权力,大肆贪污受贿,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极其恶劣的影响。这样一比,孰清廉孰贪婪,泾渭分明,有力地凸现了作者的观点。
注意事项
运用正反对比论证时,要防止出现两种弊病:
1、生硬对比。有些人在使用正反对比的论证方法时只将两件事物照章写上,看不出其可比之处,不知为何而设;有时更是生搬硬套,令人不知所云。
2、不加分析。即不注意在比较上下功夫,未能指出其相异之处以证明观点的正确。相比前一种失误,这更是通病。
事实上,我们应牢记正反对比论证的目的,不在叙例的生动、完整,而在从中归纳出一个能证明论点的道理,是为证明论点服务的。所以对比之例既已举出,必然要分析其蕴含的证明论点的意义。
引用论证
是“道理论证”的一种,也叫“引证”,即引用名人名言或名人的观点等作为论据,引经据典地分析问题、说明道理的论证方法。可以增强文章说服力或文采,使论证更有力或更有吸引力,进一步说明文章论点。
比喻论证
用打比方形象地对论点进行证明的一种论证方法,又叫喻证法。是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论证观点的正确。
对比论证
是正反对比论证的简称,也称比较法,它将两种矛盾或对立的事物加以对照比较,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说理,从而揭示事物的本质,使所阐述的事理更加深刻,更有说服力。
举例论证
是指运用典型事例来证明论点的方法。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实,能够增强论述的力量和说服力。所举的具体事例能证明论点的。举例论证是通过典型事例加以论证,从而使论证更具体、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