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之谓大丈夫特殊句式:之”是助词,放在“此”和“谓”中间,是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此之谓xx”这种句式多见于论说文体中。而在记叙文体中,如果插进论说部分,也可以用这种句式。因此这种句式常用在复句的末尾,起了结句的作用,有总结的意味。 我们把“此之谓xx”中的“之”称为助词,就是认为它是插进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之”。
“此之谓大丈夫”出自战国孟轲的《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之”的用法: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
译文:富贵不能扰乱他的心意,贫贱不能改变他的志向,威武不能屈折他的节操,这就叫大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