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语后面写作“的”,在状语后面写作“地”,在补语前写作“得”。
1、的:用在定语的后面。
“的“的后面跟的都是表示事物名称的词或词语。定语是指人的名词或人称代词,中心词和前边的动词合起来表示一种动作,意思是这个人是所说的动作的受事:开他~玩笑。
2、得:用在动词后面,表示动作已经完成。
“地“后面跟的都是表示动作的词或词语。
3、地:结构助词,用在词或词组之后表示修饰后面的谓语。
“得”前面跟的多数是表示动作的词或词语,后面跟的都是形容事物状态的词或词语,表示怎么怎么样的。如,慢慢~走。
“的”“地”“得”为虚词时,不能充当句子的主体成分,只能和其它的词连在一起作定语、状语和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