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义与作诠释的区别是:下定义要求完整,即定义的对象与所下定义的外延要相等,并且要从一个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内涵;而作诠释并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内涵就可以了,并且解释的对象与做出的解释外延也可以不相等。
从形式上看,下定义在说明事物本质特征时,常用判断句式表述概念,而作诠释可用多种句式来表述。此外,下定义还可用公式来表示:被定义概念=种差+属概念。“属概念”就是被定义概念所属的大类,也就是归类;“种差”就是在大类之中,被定义概念与同类相邻概念间的主要差别。
从特点上看,下定义要准确简明,概括性较强;作诠释则具体而通俗,有时带有一定的描述性。因此,从科学性的角度看,作诠释的语言比不上下定义。
从内容上看,下定义着眼于事物的本质属性,作诠释注重于外观的表象、性质和特点。
下定义
有时为了突出事物的主要内容和主要问题,往往用简明扼要的话给事物下定义,使读者对被说明对象有个明确的概念。例如《统筹方法》一文中,作者运用了下定义的说明方法,给统筹方法下定义:“统筹方法,是一种安排工作进程的数学方法。”语言简明、扼要、准确。下定义的时候,可以根据说明的目的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考虑。有的着重说明特性,如关于“人”的定义;有的着重说明作用,如关于“肥料”的定义;有的既说明特性又说明作用,如关于“统筹方法”和“应用科学”的定义。
作诠释
例如,“人是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级动物”这句话,改成“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级动物是人”,意思不变。“雪是在云中形成的一种固态降水物”这句话,如果改为“云中形成的固态降水物是雪”就不成。由此可以辨别,前一句是定义说明,后一句是诠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