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语后置句。八佾舞于庭,意思是他用六十四人在自己的庭院中奏乐舞蹈。用介词“于”组成的介宾短语,在文言文中大都处在补语的位置,译成现代汉语时,要移到动词前作状语。
八佾舞于庭
“八佾舞于庭”出自《论语·八佾篇》:“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佾是奏乐舞蹈的行列,也是表示社会地位的乐舞等级、规格。一佾指一列八人,八佾八列六十四人。
按周礼规定,只有天子才能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卿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季氏是正卿,只能用四佾,他却用八佾。孔子对于这种破坏周礼等级的僭越行为极为不满,因此,在议论季氏时说:“在他的家庙的庭院里用八佾奏乐舞蹈,对这样的事情,季家都忍心做了,还有什么事情不忍心去做呢!”
八佾篇节选
原文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注释
(1)季氏:鲁国正卿季孙氏,即季平子。
(2)八佾:佾音yì,行列的意思。古时一佾8人,八佾就是64人,据《周礼》规定,只有周天子才可以使用八佾,诸侯为六佾,卿大夫为四佾,士用二佾。季氏是正卿,只能用四佾。
(3)可忍:可以忍心。一说可以容忍。
译文
孔子谈到季氏,说,“他用六十四人在自己的庭院中奏乐舞蹈,这样的事他都忍心去做,还有什么事情不可狠心做出来呢?”
评析
春秋末期,奴隶制社会处于土崩瓦解、礼崩乐坏的过程中,违犯周礼、犯上作乱的事情不断发生,这是封建制代替奴隶制过程中的必然表现。季孙氏用八佾舞于庭院,是典型的破坏周礼的事件。对此,孔子表现出极大的愤慨,“是可忍孰不可忍”一句,反映了孔子对此事的基本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