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文学习中,常常会遇到引号这个标点符号,下面就和小编一起了解引号的具体用法吧。
引号表示文中引用的部分。有双引号和单引号两种,分别标志为“”『』和‘’「」。其中『』和「」为曲尺形的引号,在“”‘’西式引号中不方便使用的时候使用,最早来自日本的钩括弧(日语的“钩括弧”在日语中不全是引号)。但是港澳台地区已经习惯在横排时使用『』和「」。
1、表示直接引用,直接引用指行文中引用他人的话,成语、格言、诗词等,也包括拟声词、音译词。
2、表示特殊含义,特殊含义指引号中的词语在其具体的语言环境中产生了新的意思。
3、表示着重强调,着重强调指一句话中需要着重强调的对象。
4、表示特定称谓,特定称谓指具有某些特点的名称、简称、专用术语以及纪念日等,一般为名词。
5、表示讽刺和否定,否定和讽刺指对所表述的内容加以否定和讽刺。
1、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例如:德玛西亚说:“人在塔在。”
2、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例如:古人对于写文章有个基本要求,叫做“有物有序”。“有物”就是要有内容,“有序”就是要有条理。
3、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例如:天上的大雁一会儿排成“人”字,一会儿排成“一”字。
而在我们的使用中,经常会发生一些错误,例如非直接引用的话误用引号。例如:诺克萨斯跟我说:“快来支援。”
3、独立成段的引文如果只有一段,段首和段尾都用引号;不止一段时,每段开头仅用前引号,只在最后一段末尾用后引号。
例:我曾在报纸上看到有人这样谈幸福:
“幸福是自己喜欢什么和不喜欢什么。……
“幸福是自己擅长什么和不擅长什么。……
“幸福是在正确有时间做了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