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特点是以法律的形式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建立起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是战国时期较为彻底的改革。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经济方面
以农求富的经济改革。商鞅变法首先是发展农业生产,增强经济实力。主要措施包括:
①“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度,以法律形式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这一举措,维护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提高了他们发展农业的积极性。
②重农抑商,奖励耕织。鼓励农民努力耕织,生产粟帛多的,可以受到奖励,免除摇役;限制工商业,凡弃农从商或不事劳作者,全家要被罚做官奴。这一措施极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③统一度量衡:国家颁行标准的度量衡器,要求严格执行。
政治方面
奖励军功、加强集权商鞅变法的根本目的是在富国的基础上实现强兵。为此,商鞅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①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二十等爵制,奖励军功。按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严厉禁止私斗。宗室成员没有军功者,剥夺其贵族身份。
②建立严密的户籍制度,制定连坐法,以此强化对基层民众的统治。
③普遍推行县制:商鞅变法废除分封制。全国分为31县,由国君委派县令进行管理,加强中央集权。
④“燔诗书而明法令”。烧毁宣扬儒家思想、不符合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书。根据李悝的《法经》制定了秦律。